红海湾海上风电陆上集控中心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22资料来源:点击:0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要求,红海湾海上风电陆上集控中心项目作为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广泛听取意见,现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红海湾海上风电陆上集控中心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3.项目建设背景:
根据2021年广东省《关于印发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和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到2025年底,海上风电装机规模力争达到1800万千瓦,在全国率先实现平价并网。
2023年10月,广东省发改委发布《广东省2023年省管海域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结果的通知》。《通知》公布了15个省管海上风电项目竞配结果,规模共计7000MW,其中包括汕尾红海湾三、四、五、六海上风电项目,四个项目的规模均为500MW。
4.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红海湾海上风电陆上集控中心主要起到海上数据收集与管理、海上风电送出和调峰储能的作用,汕尾红海湾三、四、五、六海上风电项目的规划容量均为500MW,合计规划容量为2000MW,规划登陆点在深汕合作区小漠镇。电缆登陆后经电缆廊道接入集控中心,通过解口小漠电厂至500kV深汕站线路接入电网。
5.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镇。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受项目建设实施影响的周边居民群众、社会团体与企事业单位。
征求公示对象对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与建议。
三、公示期
2024年 7 月22日至2024年 7 月26日(共5个自然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形式
公示期内,受项目建设实施影响的居民群众、社会团体与企事业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与建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机构:港六和宝典资料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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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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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 月 22 日